誹謗罪只有人證沒有物證還能告不?

誹謗罪只有人證沒有物證還能告不?

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的便捷,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一些不負責任的網站,尤其是私人性質的網站、網頁、論壇等,爲了吸引大量網友眼球,提高點擊率,常常隨意轉發或肆意傳播一些資訊。面對這樣的情形大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那麼誹謗罪只有人證沒有物證還能告不?下面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誹謗罪只有人證沒有物證還能告不?

誹謗罪只有人證,沒有物證可以控告。但是,控告後,是否能定罪要看證人證言的證明質量了。只要能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規定,即使沒有被告人供述,也是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的。

二、誹謗罪的證據類型

口供、錄音、書面證據等等,如果情況嚴重,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角度收集誹謗罪證據。

三、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a、行爲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b、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c、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爲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d.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屬於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表現爲: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3、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一般誹謗行爲需要年滿16歲,16歲以下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歲以下的人有誹謗行爲,其監護人有賠償責任。  

4、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爲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爲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爲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爲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在實踐中,誹謗罪只有人證沒有物證還是可以進行控告的,誹謗罪證據類型有口供、錄音、書面證據等等。誹謗不僅給當事人的生活和工作都會帶來不良的影響,有的甚至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傷害。遇到這樣的情形大家應運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