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違反單位規章制度

名譽權違反單位規章制度

法律中有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在哺乳期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可以開除嗎

可以的。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裏所說的勞動者是廣義的,包括哺乳期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