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爲構成假冒專利侵權罪的行爲?

哪些行爲構成假冒專利侵權罪的行爲?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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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爲構成假冒專利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規定:“下列行爲屬於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爲:

(一)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

(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爲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三)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爲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四)僞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檔案或者專利申請檔案。

情節嚴重是構成本罪的必備要件。情節嚴重是指假冒他人專利手段惡劣、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給專利人或國家造成重大損害的、在國際國內造成惡劣影響的等。

我想你就哪些行爲構成假冒專利罪已經清楚了,希望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