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網上圖片是侵犯肖像權嗎?

我國已經進入了互聯網的大數據時代,不少人的權益已經受到了他人隨意將自己的照片放在網上,導致自己的肖像權受到侵害,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修改網上圖片是侵犯肖像權嗎?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後,該透過怎樣的方式得到維護呢?

修改網上圖片是侵犯肖像權嗎?

一、修改網上圖片是侵犯肖像權嗎?

實際上,如果僅僅是在公共場所偷拍不存在侵權,但只要是不經過當事人允許,拍攝特定的對象,並把偷拍照片公佈傳播,即便不是以營利爲目的,除了用作新聞報道、公安機關爲緝拿犯罪嫌疑人而發的“通緝令”等情況外,就應看作是侵犯了對方的肖像權。而且,在網站上發佈這類照片,自然有吸引眼球、提高點擊率、擴大網站影響的目的,很難說是非營利性的。照片一旦上網,難保被人惡搞或做不法之用,一旦這樣就可能侵害被拍者名譽權,拍攝者、發佈者、網站和惡搞者均應承擔相應責任。而且,街拍活動也不是很受市民的支援,很多穿着時尚的俊男靚女在街上還不能坦然面對陌生人的鏡頭,以致不少“街拍”都變成了“偷拍”。爲此,爲了不侵犯肖像權,街拍圖片在網上發佈時應把臉部模糊掉,避免引起相關法律糾紛

二、借鑑網上圖片算侵犯肖像權嗎?

1、肖像作品的著作權

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第2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因此,無論是否詢問或被發現,個人攝影師對所拍攝的肖像作品擁有著作權。

2、路人的肖像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100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路人對自己的肖像,擁有肖像權。

3、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權利衝突

在街拍產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實是存在三種權利。一是拍攝人的著作權,二是路人的肖像權,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權。從題目來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權歸屬於個人攝影師。

題主疑惑的是拍攝人的著作權與路人的肖像權產生衝突了怎麼辦。

通說認爲,拍攝人的著作權與所有權的行使應當服從路人的肖像權。

《民法通則》第100條已經明確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這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展覽、發表、複製、銷售。

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業用途,只要未經過當事人允許,在公共場合拍攝他人,並將拍攝的照片、視頻等影像資料公開傳播,就已經侵犯了他人肖像權。拍攝者的本意是上傳美女照片讓網友養眼,但很難保證這些照片不被人惡搞或用作其他用途,這樣一來,就可能給被拍者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如果被拍者要追究,拍攝者和發佈者也得承擔責任。

這是一種侵權行爲,且這是一種民事類型的侵權行爲,在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後,首先可以請求對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對於不願意支付的情形,可以請求得到司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