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鑑網上圖片算侵犯肖像權嗎?

隨着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各大網站成爲所有資訊諮詢的海量庫存。於是,從網上搜尋的東西,私自挪爲己用的現象屢屢發生,通常會出現這樣一種現象:你剛剛在網頁上看到的一張圖片,轉眼間大街小巷都會看到類似或者是不經修改的圖片,那麼,借鑑網上圖片算侵犯肖像權嗎?

借鑑網上圖片算侵犯肖像權嗎?

在借鑑和傳播使用之前必須要爭得對方的同意,方可使用。否則,就是犯了肖像權。我國對肖像權以及肖像作品的著作權有嚴格的規定:

1、肖像作品的著作權

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第2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因此,無論是否詢問或被發現,個人攝影師對所拍攝的肖像作品擁有著作權。

2、路人的肖像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100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路人對自己的肖像,擁有肖像權。

3、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權利衝突

在街拍產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實是存在三種權利。一是拍攝人的著作權,二是路人的肖像權,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權。從題目來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權歸屬於個人攝影師。

題主疑惑的是拍攝人的著作權與路人的肖像權產生衝突了怎麼辦。

通說認爲,拍攝人的著作權與所有權的行使應當服從路人的肖像權。

《民法通則》第100條已經明確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這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展覽、發表、複製、銷售。

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業用途,只要未經過當事人允許,在公共場合拍攝他人,並將拍攝的照片、視頻等影像資料公開傳播,就已經侵犯了他人肖像權。拍攝者的本意是上傳美女照片讓網友養眼,但很難保證這些照片不被人惡搞或用作其他用途,這樣一來,就可能給被拍者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如果被拍者要追究,拍攝者和發佈者也得承擔責任。

關於借鑑網上圖片算侵犯肖像權嗎?這個問題的界定,首先的標準就是是否徵得當事人的同意。無論何種情況、無論圖片來源於哪裏,只要是他人的圖片,在使用之前務必要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就會構成侵權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