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肖像權協議樣板是什麼?

一般我們常見模特的肖像權都是應用在化妝品,服裝等這些商家作爲宣傳所用的,因爲我們知道模特有的時候就等同於是行走的衣服架子,什麼樣的服裝可能穿在模特身上都能夠給商家帶來一定的宣傳作用的。但是模特的肖像權使用是要跟商家簽訂書面協議的,如果自己身爲模特,遇到這種事情肯定也特別關心模特肖像權協議樣板是什麼?

模特肖像權協議樣板是什麼?

模特肖像權協議樣板是什麼?

肖像使用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聯繫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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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授權方(以下簡稱爲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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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爲明確肖像使用方和授權方的義務、權利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乙方爲肖像權人,自願按照甲方要求拍攝所屬甲方企業的宣傳產品(帶有其肖像的照片、圖形及視聽資料等作品),並同意甲方以正當方式將該作品用於甲方各項業務及宣傳活動(如使用在甲方品牌的電子商務、戶外廣告、電視媒體、樣本畫冊印刷企業內部資料及訂單選樣等宣傳載體),發行範圍僅限於國內。

2、肖像使用期限自協議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對於帶有乙方肖像的作品進行技術處理、修改,並不需經過乙方的同意。

4、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上述1、2、3的形式、範圍、時間之內使用乙方肖像,甲方於 之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5、甲方承諾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法律,絕不損害乙方享有的合法權益。甲方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如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議後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

8、本協議內容爲甲乙雙方協商,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協議內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9、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模特的肖像權使用樣板跟其他正常情況下的肖像權的使用協議都是一樣的,肯定其中要有關於肖像權使用的範圍,方式,肖像權使用協議的時間,而且肖像權使用的這件事情商家要支付給模特的具體的使用款項,以及就是雙方違反簽訂的肖像權使用協議以後要承擔的責任等這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