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費者權益受損應該如何解決
1、修理、重作、更換
2、退貨。退貨有兩種情況:
一是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質量標準;
二是提供的商品在價格、用途等方面存在欺騙性宣傳的。
3、補足商品數量。
4、退還貨款和服務費。
5、賠償損失。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如果不能採用上述方式補救,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採用賠償損失的方式加以解決。
(2)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二、消費者權益受損應該向誰索賠
根據《消費者協議保護法》,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以下對象進行索賠: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產品瑕疵責任,訴訟時效爲1年)。
2、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消費者應注意收存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前後的下列證據。
1、廣告說明。
2、票據。
3、合格證。
4、使用說明書。
5、生產日期。
6、保修卡。
7、保修期限證明。
8、商家承諾。
9、警示標示。另外,當事人還應當提供以下證據: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
最後,消費者在遭到侵權行爲後,要注意儲存經營者侵權證據,並向相關單位尋求幫助,讓經營者賠償自己的損失,消費者還可以與經營者協商是自己的權益得到維護,經營者在遇到問題時要及時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