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產品侵權判定方法有什麼?

現在發明專利是需要去專利網站申請專利編號的,也就是說申請之後這項專利就在您的名下,您對其有所有權,然而專利侵權的案件也時常又發生,就是侵犯別人的專利發明,那麼專利產品侵權判定方法有什麼?相關的法律是如何而介紹的,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專利產品侵權判定方法有什麼?

專利產品侵權判定方法有什麼?

事實上,按照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在認定是否構成專利侵權時,直接將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比較,就非常有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其原因在於:第一,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不是由專利產品確定的。作爲專利權的客體的發明創造是無形的知識形態的勞動產品,所以無法依發明創造本身來確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第二,專利權人在獲得一項產品的專利權後,其製造或者許可他人制造的專利產品與其權利要求保護的範圍往往有不一致的情況。專利權人生產的產品僅是技術方案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並不能完全表達專利技術方案的全部內容。

現有的專利侵權判定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爲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該規定表達了兩層含義:

一、專利保護範圍以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爲準,而不是由專利產品確定的。

二、在上述前提下,允許利用說明書和附圖對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作出一定的修正,這種修正是以專利權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作出具體說明爲依據。

一項專利權的權利要求是由一個個具體的技術特徵組成的。在一項發明專利中,其權利要求書中至少包含一項獨立權利要求,還可以包括從屬權利要求。由於獨立權利要求是構成一項發明創造必不可少的必要技術特徵組成的,它的保護範圍最大,所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首先是由獨立權利要求確定的。

我國以發明和實用新型的獨立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作爲一個整體技術方案來確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因此,在判定被控侵權物是否構成侵犯他人發明專利權時,應當是將被控侵權物的全部技術特徵與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逐一進行比較,以被控侵權物的全部技術特徵是否落入發明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在這裏,被控侵權物不存在什麼必要技術特徵或者主要技術特徵,而是應當拿被控侵權物的全部技術特徵和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進行對比,從而得出是否相同或等同的結論。只有當被控侵權物包含了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或與其等同的技術特徵,才能認定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直至今日,專利侵權判定一直是各國司法實踐中的一個難點問題。專利侵權判定與其他的一般民事侵權、合同違約等有許多的不同之處。比如,合同有相應的合同條款,可操作性比較強,而專利侵權判定需要與權利要求書進行比較,被控產品很多情況下與權利要求書都是不一致的,不一致達到什麼程度構成侵權,不一致達到什麼程度不構成侵權,這是一個比較難解決的問題,因爲既涉及到法律衡平的問題,同時又涉及到科學技術問題。

下面就專利侵權的一般判定方法進行簡要的介紹。一般來說,在具體進行專利侵權判定時,應當結合以下幾個主要原則加以運用:

一、全面覆蓋原則

全面覆蓋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個最基本原則,也是首要原則。

全面覆蓋,是指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將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必要技術特徵全部再現,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一一對應並且相同。全面覆蓋原則,即全部技術特徵覆蓋原則或字面侵權原則。如果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的技術特徵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則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即,若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覆蓋了被侵權專利技術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的,就可以確定侵權成立,侵權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反之,若被控侵權物的必要技術特徵並沒有完全覆蓋被侵權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即被控侵權物的必要技術特徵與專利技術特徵相比缺少一個或一個以上,則侵權不成立。

在下述幾種情況下,視爲被控侵權物全面覆蓋了專利的權利要求。

1.字面侵權。即從字面上分析比較就可以認定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必要特徵相同,連技術特徵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專利權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侵權物公開的結構屬於上位概念中的具體概念,此種情況下適用全面覆蓋原則,被控侵權物侵權。

3.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徵多於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也就是說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權利要求相比,不僅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特徵,而且還增加了特徵,此種情況仍屬侵權,因爲適用全面覆蓋原則就是隻要被控侵權物具備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特徵就算侵權,而不問被控侵權物是否比權利要求的多。

在實踐中,公衆可能對此有一些不理解,覺得被控侵權物的特徵多於權利要求,而且性能可能還要優於專利產品,爲什麼還要算做侵權呢?這是因爲專利保護的是智力成果,在後的產品如果是在專利產品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儘管可能性能要優於專利產品,但是由於使用了他人的專利,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就必須獲得他人的許可,否則就是侵權行爲。

如果被控侵權物中的技術特徵比專利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必要技術特徵,則不構成侵權。因爲權利要求中必要技術特徵所組成的技術方案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只有獨立權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均被利用才構成侵權。比如:獨立權利要求中實現一個方案需要A、B、C、D四個裝置或步驟組成,被控侵權方案僅僅利用A、B、C三個裝置或步驟組成,則表明被控侵權方案利用了較少的技術特徵實現了專利技術的目的和效果,這是一種技術的創新,比專利技術更先進,顯然不能被視爲侵權。

由於專利侵權手段的複雜性和隱祕性越來越高,就我國法院目前的實踐來說,僅僅應用全面覆蓋原則認定被控侵權物侵權的案例也越來越少。因此,當適用全面覆蓋原則判定被控侵權物不構成侵犯專利權的情況下,應當繼續適用等同原則進行侵權判定。

二、等同原則

“等同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法院在判定專利侵權時適用最多的一個原則。它是指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中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技術特徵經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徵相比,從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經過分析可以認定兩者是相等同的技術特徵。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定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1853年的威南訴丹麥德一案是美國最早使用等同原則判定專利侵權的案例之一。威南設計了一種呈圓錐形的,可以平均分配壓力的車廂,該車廂獲得了專利。丹麥德也設計了一種車廂,該車廂的車廂上部呈八角形,下部爲到金字塔形。威南訴丹麥德專利侵權。一審法院認爲,威南的專利權利要求規定車廂爲圓錐形,丹麥德設計的車廂不是圓錐形,所以侵權不成立。美國最高院認爲,專利權人不可能造出一個絕對的圓錐體;如果被告的車廂的形狀已經與圓錐體足夠接近,它的功能和效果和專利基本一樣,法院應該判定專利侵權成立。鑑於這個案子的特殊情況,法院應採取特別措施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這種特別措施後來被稱爲等同原則。

等同原則在我國專利侵權訴訟實踐中早已被應用,但直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纔在《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2001)法釋字第21號]中第一次對等同原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該規定第十七條:“專利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所稱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爲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是指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所確定的範圍爲準,也包括與該必要技術特徵相等同的特徵所確定的範圍。”該條明確規定將專利侵權所適用的保護範圍不僅包括覆蓋專利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技術特徵,還擴展到與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技術特徵等同的技術特徵,即等同特徵。“等同特徵”又稱等同物,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徵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並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徵。

被控侵權物中,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技術特徵,是專利權利要求中相應技術特徵的等同特徵:

1.被控侵權物中的技術特徵與專利權利要求中的相應技術特徵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產生了基本相同的效果;

2.對該專利所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透過閱讀專利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技術特徵。

同時,在適用本原則時還應當注意以下的幾點:

1.等同物代替包括對專利權利要求中區別技術特徵的替換,也包括對專利權利要求中前序部分技術特徵的替換。因爲它們都是爲完成發明目的而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徵。

2.適用等同原則判定侵權,僅適用於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中的具體技術特徵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相應的必要技術特徵是否等同,而不適用於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的整體技術方案與獨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技術方案是否等同。

3.進行等同侵權判斷,應當以該專利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爲準,而不應以所屬領域的進階技術專家的專業知識水平爲準。

4.進行等同侵權判斷,對於開拓性的重大發明專利,確定等同保護的範圍可以適當放寬;對於組合性發明或者選擇性發明,確定等同保護的範圍可以適當從嚴。

5.判定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中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是否等同,應當以侵權行爲發生的時間爲界限,而不是以專利申請日或者專利公開日爲準。

6.對於故意省略專利權利要求中個別必要技術特徵,使其技術方案成爲在性能和效果上均不如專利技術方案優越的變劣技術方案,而且這一變劣技術方案明顯是由於省略該必要技術特徵造成的,應當適用等同原則,認定構成侵犯專利權。

等同原則在適用時也不能機械的運用,尤其是對以下兩種情況不能適用:

1.自由已有技術,也稱公知技術。對於公知技術在公有領域中,任何人均有權無償使用。

不能認爲使用公知技術會造成對他人專利的等同侵權。

2.在專利申請中專利權人故意排除的事項,即先適用“禁止反悔原則”。

對上述兩種情況,如果適用等同原則將會造成給權利人以過分的保護。對社會公衆將帶來預想不到的不利後果,有害法律的穩定性。這與等同原則本來欲達到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專利產品侵權判定方法有什麼?在上面爲大家從專利侵權的兩個原則中進行判定,大致有全面覆蓋原則以及等同性原則。在這兩項原則中基本涵蓋了專利產品侵權的範圍。但是在運用過程中也不能太死板的接受,有一些情況還是會出現不能使用的情況,所以可以找律師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