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質量責任的免賠情況有哪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生產者應該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如果因爲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從而造成了其他財產損害的,也應該由生產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麼關於生產者質量責任的免賠情況有哪些?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爲大家做詳細的解答。

生產者質量責任的免賠情況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因產品存在質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生產者能夠證明產生產品質量缺陷的產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產者可免除其產品的質量責任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

一、 生產者沒有將產品流入市場

也就是說,該產品還在生產者的生產車間、倉庫中存放,生產者還沒有將產品提供給銷售者或者消費者,其產品造成的損害不是生產者的責任,當然生產者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二、 生產者將產品投放市場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是指生產者將自己生產的合格產品投入市場時,產品沒有質量缺陷,其後來產生的質量缺陷是生產者以外的人造成的,責任在生產者以外的人而不在生產者,生產者因此而免賠也是理所當然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市場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

這是一種法定的原因,它是指在產品製作加工時的科學技術水平還未達到發現和解決這種質量缺陷的水平,不能對生產者求全責備,苛求其達到發現和解決這種質量缺陷,這是不公平也是不現實、更是不科學的態度,因此,免除生產者的賠償責任是科學的、實事求是的態度。

生產者能夠提供證據證明產品質量責任的上述三種情形之一,可依法免除其賠償責任。

綜上可知,在生產者沒有將產品流入市場的時候和生產者將產品投放市場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以及產品投入流通市場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時,這三種情況時生產者是可以免除其賠償責任的。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在本站的法律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