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賠三法律依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條

假一賠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