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如下:
1、行爲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爲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爲。
2、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爲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