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人身侵權如何賠償

根據《審理利用資訊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公開自然人基因資訊、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資訊,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人民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按照其因侵權行爲所受直接經濟損失和所失預期應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爲所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
侵權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費用的,其因侵權行爲所得收入,即爲所得利益。被侵權人因人身權益受侵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無法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案情在50萬元以下的範圍內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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