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不公開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因爲案件的性質或者其他原因,對案件不公開審理的制度。不公開審理實際上是爲了保護當事人的利益或者國家利益,三大訴訟法中,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哪些?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1、有關國家祕密的案件。

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

3、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4、對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

對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與審理該案無關的法院工作人員和被告人的近親屬都不得旁聽,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二、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第二百八十五條: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第八十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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