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婚姻無效是初婚嗎?

一、判決婚姻無效是初婚嗎?

判決婚姻無效是初婚嗎?

1、判決婚姻無效有可能是初婚,也有可能是再婚。不管是哪種情形,都必須是目前還處於存續期間的婚姻。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八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可以被判決婚姻關係無效的情形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3)未到法定婚齡。

二、無效婚姻的財產怎麼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婚姻無效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1、一方或者雙方未達婚齡結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起訴至法院時雙方均達婚齡的,法院可以調解和好,經調解和好的,法院應責令雙方在法定審限內補辦結婚登記,然後法院送達調解書,經調解無效的,應當依法判決解除同居關係。

2、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係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對於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後進行。

3、當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爲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之後,若是發現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徐昂婚姻關係無效的,那麼首先法院需要覈實一下無效情形是否存在,若是無效情形曾經存在,但是目前已經消失,法院是會駁回訴訟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