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被駁回如何進行申訴?

一、申請再審被駁回如何進行申訴?

申請再審被駁回如何進行申訴?

最高法院不再受理對高院駁回再審裁定不服提起的申訴,相關當事人可以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或提起檢察建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二、申請再審新證據的舉證時限是多久?

再審新證據作爲一種證據形式,原則上應當適用舉證時限的規定。對再審新證據的提出時間明確爲“應當在申請再審時提出”。相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言,該規定無疑有其積極作用。但是,再審新證據的舉證時限涉及的問題並非如此簡單,還需要進一步加以明確。

申請再審當事人的舉證時限:

對於申請當事人關於再審新證據的舉證時限,使用了“申請再審時”的提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的本意,是將再審新證據的提出時間,限定於再審程序啓動之前,即“申請再審時限”是相對於再審審理而言的,應當包括當事人遞交申請再審書狀、人民法院進行形式審查和對再審事由進行實質審查階段。但是,如果允許當事人在這段時間內任意提出再審新證據,顯然不利於儘快固定爭點,不利於法院對再審申請進行審查。

三、申訴再審被駁回怎麼辦?

申訴要有理由,申訴的理由不一定十分充分、確實,只要能提出合理懷疑即可,那麼受理的部門纔可能重新調查處理。而定罪的理由證據則需要充分、確實才行。

申訴再審被駁回建議向當地檢察院反應情況,要求抗訴。但是一般情況下,經過兩審仍無法翻案且高院又駁回的案件,基本上再走訴訟程序沒有多少可能。

申請再審被駁回後,可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訴。再審新證據的舉證時限是在申請再審之時提出,再審新證據作爲一種證據形式,應用於申請人對案件提出再審的階段。當事人依法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後,人民法院會進行形式審查,並對再審的事由進行實質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