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影響後果有哪些?

一、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影響後果有哪些?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影響後果有哪些?

法院的判決是賦予國家強制力的,你應該主動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個後果:

1、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措施很多,可以對你的住宅進行搜查,包括拍賣、變賣、扣押你的財產,凍結你的銀行帳戶,還可以查封你的住宅。

2、如果拒不執行,法院可以處於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並且可以重複適用。

3、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就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就算經過了以上處罰,行爲人還是要承擔賠償責任,除非永遠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如果只是暫時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會中止執行,等到行爲人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時候,法院就會恢復執行。

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以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在執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或者抗拒執行,致使執行工作無法依進行的;

(四)聚衆鬨鬧、衝擊執行現場,圍困、扣押、毆打執行人員,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五)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拒不執行判決就是屬於在法院給了判決結果之後不履行自己的義務,這種行爲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對於產生的後果就會結合實際發生的情況來進行處理,那麼這樣才能保障到違法者可以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