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了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辦
想辦法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自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會主動將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辦理的流程:
1、正常情況下,法院會主動撤除的。
2、當事人也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撤銷申請,所有法律程序結束後,纔可以除名。
可以到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查一下自己的名字,或是在微信服務號上面查檢視,除名需要一定的時間的。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爲: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爲,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等。
二、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最新規定,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被誤判,成爲失信被執行人,如何解除被執行人名單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認爲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可以按此規定步驟進行申請。
如果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的話,對自己生活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一般來說不能夠正常的進行高消費,無法乘坐飛機,高鐵。並且也不能夠旅遊。總地來說,對自己以及家人的影響都是非常大的。因此要想辦法履行義務,從而讓自己從名單上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