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上門來鬧事怎麼辦?

工傷糾紛上門來鬧事怎麼辦?

一、工傷糾紛上門來鬧事怎麼辦?

當事人應當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讓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情節較輕,承擔行政處罰,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承擔刑事責任。

1、走工傷程序,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賠償。有工傷保險就走保險程序,沒有就按相應標準來協商補償

2、可請求當地有關部門或調解組織來協商或調解。

3、與對方誠心協商,告知對方可選擇的糾紛處理方法和方式。

4、如對方不談,漫天要價,只是鬧事就報警處理,對方可能會有相應法律責任。

二、工傷賠償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工傷賠償屬於勞動糾紛案件,因爲工傷賠償糾紛是發生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財產糾紛。因此,工傷賠償糾紛需要先進行勞動仲裁,不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從更爲廣義的角度來說,屬於民事糾紛,所以在勞動仲裁後,如果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工傷賠償有哪幾項賠償?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糾紛鬧上門來的話可以先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話就直接報警處理或者走法律程序。工傷賠償糾紛是屬於勞動糾紛案件的範疇,如果確實存在工傷的話就應該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費、勞動能力鑑定費以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