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糾紛如何起訴?

一、承租合同糾紛如何起訴?

承租合同糾紛如何起訴?

1、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並且把準備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凡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雖與不動產發生牽連,但因訴爭法律關係發生的依據是當事人間存在的合同,其性質仍屬於債權債務糾紛,並非不動產物權糾紛,不應適用專屬管轄,而應適用合同糾紛的特別地域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立案庭負責立案的法官接到當事人遞交的訴狀後,進行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將有關資訊輸入微機,待庭長審批後,立即向原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交納訴訟費用通知。

3、經審查決定立案的,當即進行排期。

4、排期後,由立案庭當即或透過郵政速遞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需要直接送達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隊執行。

5、繳納訴訟費用。

6、法院出具收據。

二、房屋租賃糾紛起訴費用是多少

1、如果在房子出租的過程中引起了糾紛,經雙方協商沒有達成一致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租住的房子租金爲一年8000元,那麼按訴訟請求的金額來計算。一般按訴訟請求確定,1-10萬的按2.5%來計算。法院只收取訴訟費,不收取立案費用。

2、房屋出租糾紛律師訴訟費是怎麼收取的,例如: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係的,爭議標的不超過10000元的,每件收取1000元的手續費;爭議標的超過10000元的,除每件收取2000元的手續費外,可以按照下列規定標準分段收取:5%、4%、3%、2%、1%來收取。

房屋租賃糾紛是很常見的民事糾紛之一,在處理房屋租賃糾紛的時候,可以首先由雙方當事人之間協商處理,如果協商可以達成一致的,那麼就無需進入訴訟程序中,如果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此時只能運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租房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