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投敵叛變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一般投敵叛變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般投敵叛變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般投敵叛變罪是這樣處罰的:對於投敵叛變的行爲人,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此外,投敵叛變罪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二、投敵叛變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的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投敵叛變的行爲。投敵就是投奔敵國、敵人或者在被捕投降敵人、背叛國家。行爲的具體表現:一是投奔到境外的敵對國家及其控制區;二是投奔國內的敵對方面;三是透過與境外敵對國家或敵人聯絡,成爲敵人助手,實際上已背叛國家;四是在戰爭狀態下投奔或投靠已進入境內的敵人,或者被捕後投降敵人。投敵的目的是爲了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如果不是爲了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而是羨慕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追求資產階級的民主、自由,或者爲了投親靠友、求學、做工、繼承財產等,投奔敵人的,不構成本罪。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且只能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中國公民。外國公民不能構成本罪。外國人策動或幫助中國公民投敵叛變的,應以投敵叛變罪的共犯論處。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投敵叛變行爲,不論是基於危害國家安全而主動叛變投敵,還是受他人策動、勾引、收買或被捕後經不起考驗而投敵,皆不影響本罪構成。如果行爲人被捕而未投降敵人的,不構成本罪。

投敵叛變是屬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爲,也會讓國家的利益受到傷害,此罪是屬於行爲犯,只要實施此行爲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帶領有國家的執法人員進行投敵叛變的,那麼就可以加重當事人的刑事處罰,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罰就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