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旅遊合同糾紛怎麼分責

發生旅遊合同糾紛怎麼分責

一、發生旅遊合同糾紛怎麼分責

根據實際情況,由違約方來承擔責任。如果是共同責任,則按各自的過錯大小承擔責任,即過錯大的一方當事人承擔主要的違約責任,過錯小的另一方當事人則承擔次要的違約責任。雙方過錯相當,或者不能確定雙方過錯大小的,雙方平均分擔違約責任。在確定各自的過錯時,需要綜合考慮有關因素來判斷,這些因素主要是:

(1)過錯種類。即當事人的過錯是故意還是過失,故意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不同種類的過錯,由此產生的責任也不一樣,如故意比重大過失嚴重,重大過失比輕過失嚴重。

(2)違約的先後順序。一般情況下,在其他條件相同或者相近時,哪方當事人先違約,哪方當事人就應負主要責任;後違約的,負次要責任。

(3)違約的次數。違約次數多的,應負主要責任。

(4)違約的嚴重程度。違反合同主要條款的,應負主要責任。

(5)後果的嚴重程度,即當事人違約造成的損失情況。

(6)違約的原因,即當事人是在什麼情況下由於什麼原因而違反合同規定。

(7)其他有關實際情況。

當然,如果雙方違約都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免責原因所致,那麼,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雙方的違約責任。

二、遇到旅遊合同糾紛時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1、一旦涉及違反法律或者是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則需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要麼繼續履行合同條約,要麼及時挽救,要麼賠償損失。

2、繼續履行合同條約,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非違約方已經履行了合同的義務,一方存在違約的行爲,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條約。

3、要是違約方實在不能繼續履行合約,最好及時挽救損失,對於受害方的損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修理,退貨等行爲減少損失或者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4、如果不能在繼續履行合同約定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賠償因違約行爲而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並支付一些違約金。

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雙方可以根據於各自的過錯程度來確定雙方的責任,如果只是一方的過錯產生糾紛,那麼由過錯方來承擔所有的責任,如果雙方都存在過錯,那麼雙方都需要承擔責任,一般需要承擔的責任,有賠償損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