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
1、申請應當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
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案件經過了幾級審判,強制執行都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
2、申請執行需要提交以下檔案:
(1)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
(2)作爲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須具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3、申請執行的理由,爲被執行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