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參與鬥毆但沒有打架怎麼判?

一、聚衆參與鬥毆但沒有打架怎麼判?

聚衆參與鬥毆但沒有打架怎麼判?

聚衆鬥毆是否犯罪要看具體情節定,如果構成犯罪,會判刑的。

聚衆鬥毆罪,是指爲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衆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

聚衆鬥毆罪與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界限

聚衆鬥毆罪與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兩者在客觀方面有相同之處,如犯罪形式都是聚衆,但兩者存在明顯不同。首先,犯罪動機不同,前者大多是爲了爭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尋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動機而破壞公共秩序,後者則多是爲了實現個人某種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調工作等而破壞公共秩序。其次,情節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節嚴重,後者要求情節嚴重,必須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否則不構成犯罪。

二、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衆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打架鬥毆是違法行爲,因此打架鬥毆 者一般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但是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參與 打架鬥毆的未成年人會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只承擔相 應的民事責任,即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賠償受害方的財產損失 及人身傷害的醫藥費等相關費用。不過,在此需要提醒青少年 們,打架鬥毆不追究參與者的刑事或行政處罰是相對的,如果 參與人在打架鬥毆過程中出現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嚴重後果,且 參與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是要承擔故意傷人或者故 意致人重傷的刑事責任的。

聚衆鬥毆行爲本應屬於行爲人一種不成熟的解決問題的辦法,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是理所應當的。在鬥毆過程中不僅給當地造成嚴重的治安影響,同時也給受害人和自己造成一定的傷害和經濟損失。在此希望廣大羣衆在面臨矛盾衝突之前進行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