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管轄遵循的原則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遵循的原則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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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確定勞動爭議仲裁管轄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勞動爭議的仲裁管轄做了直接規定。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