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管轄地是哪裏?

一、撤銷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管轄地是哪裏?

撤銷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管轄地是哪裏?

撤銷裁決的申請,一般是向裁決作出地國法院提出。裁決作出地具有排他的管轄權,這已經構成國際上普遍接受的原則。因爲當事人不僅能夠約定適用裁決作出地國法,也能夠約定適用裁決作出地國以外國家的仲裁法。因此,裁決作出後,當事人也應能夠根據裁決作出地國以外國家的仲裁法對該裁決提出撤銷申請,從而使該國家的法院也有權撤銷該裁決,這在理論上至少是可能的。個別國家的法律也曾有過類似的規定。當事人以仲裁裁決事項超出仲裁協議範圍爲由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經審查屬實的,人民法院應當撤銷仲裁裁決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與其他裁決事項不可分的,人民法院應當撤銷仲裁裁決。

二、撤銷仲裁裁決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主體必須是仲裁當事人

由於仲裁當事人與仲裁裁決的結果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仲裁裁決也決定着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了保護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規定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主體是當事人,包括仲裁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2、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

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

我國《仲裁法》規定,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則表明他放棄了此項權利,雙方當事人都應自覺履行裁決書中規定的各自的義務,否則,權利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執行。

4、必須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法律規定的應予撤銷的情形

仲裁當事人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時必須有證據對該仲裁裁決具有法律規定的應予撤銷的情形加以證明。沒有證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能否證明,則需要人民法院審查認定。

綜上所述,國際商事糾紛的解決辦法包括仲裁,這也是有效的手段,如果當事人對仲裁結果有異議,認爲存在程序錯誤的,可以去申請撤銷,首先要確定一個管轄地,應當在作出仲裁裁決國的法院,等確定好管轄後,下面就準備材料去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