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

一、怎麼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

怎麼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

對於終局裁決的救濟途徑——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1)仲裁裁決適用法律法規有錯誤;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院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枉法裁決行爲的。

二、仲裁裁決違反法定程序的問題

(1)仲裁院依法應當迴避卻沒有迴避的。

(2)仲裁委沒有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開庭時間、地點等事項書面通知當事人的,當然這個問題要注意區分下次和違法的區別。

(3)未保障當事人陳述、辯論的權利,也未保障當事人對於證據進行質證的權利等等。

三、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注意的幾個問題

(1)管轄法院是勞動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

(2)關於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期限要注意,一般是用人單位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撤銷,但是如果以下兩種情形是從收到法院的裁定書之日起30日內申請撤銷:①仲裁裁決書未載明裁決性質時,經審查認爲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的②勞動者向法院起訴後又撤訴的。

(3)如果用人單位向中級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而勞動者向基層法院起訴的,中級人民法院會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那麼是不是勞動者向基層法院起訴的,用人單位就不向中級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了呢?我個人思考後認爲由於有些地區的法院認爲當事人不向法院起訴就視爲認可仲裁結果,所以不管中級人民法院受不受理都要去申請。當然我的觀點可能不對。

四、勞動仲裁多久出裁決書?

1、一般來說四十五日會結案,案情複雜的不能超過六十日;

2、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仲裁後是可以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當在工作的期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要按照勞動合同以及勞動法的內容來執行和操作的,如果任何一方出現了違約行爲後,另一方也是可以索要一定的賠償費用,如果在賠償方面出現了爭議和糾紛也是可以透過仲裁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