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訴訟超過兩年如何處理

房產糾紛訴訟超過兩年應及時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避免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房產糾紛訴訟一定要在訴訟時效內提出,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否則對方可以進行訴訟時效抗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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