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和判決不執行的後果是什麼

原告提起強制執行申請,在法院通知被告人履行期內未履行的,則由法院進行財產處理,有財產的拍賣財產,有存款的,劃扣存款;無財產處置的,則由法院將被告列爲失信人名單,對其作出高消費限制令,對其進行布控,並作出司法拘留。

法院和判決不執行的後果是什麼

如未進行財產申報,轉移財產的,則其定爲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 

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