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共利益則是指能夠滿足一定範圍內所有人需要的對象,即具有公共效用的對象,或者說,能夠滿足一定範圍內所有人生存、享受和發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資源和條件公共利益,從字面上理解,可稱之爲公共的利益,簡稱公益。

公共利益的界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一條 爲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