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同級是什麼法院 海事法院的管轄特點有哪些

海事問題是發生在海域中的,海事問題或者海事案件的發生需要由海事法院開庭審理,海事法院的管轄權的問題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對於海事法院同級管轄權的問題,大家瞭解的貨物不是很多,但是這一點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也是很明確的,具體的內容如何,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隨小編到本文仔細閱讀一番。

海事法院同級是什麼法院 海事法院的管轄特點有哪些

一、海事法院同級是什麼法院

地市級人民法院與海事法院同級。

二、海事法院的管轄特點

1、海事訴訟管轄具有專門性。

2、海事訴訟管轄具有涉外性。

3、海事訴訟管轄不以行政區劃分爲依據。

三、管轄級別

海事訴訟級別管轄,是指海事法院與上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它解決的是法院內部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的縱向分工。與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級兩審終審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審級則爲“三級兩審終審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進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海事案件的性質、標的以及社會影響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進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爲方便當事人訴訟和解決海事糾紛,各海事法院陸續在沿海各大港口設立派出機構—派出法庭。海事法院由內設的海事庭、海商庭和派出庭審理第一審海事案件。

四、管轄地域

海事訴訟特殊地域管轄是指以訴訟標的所在地或者海事事實發生地爲標準,同時考慮被告住所地而確定的管轄。除共同海損、救助報酬等個別類型案件外,大多數海事訴訟特殊地域管轄的案件,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海事案件所具有的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廣、專業技術性強、訴訟標的流動等特點,決定了只有對大多數海事案件適用特殊地域管轄,才能更加科學高效地解決海事糾紛,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鑑此,《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6條第2款對海事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轄作出了較民事訴訟法更爲詳盡的規定。

不同海域發生的法律案件,其管轄權有很大的出入,但是在我國海域產生的法律問題需要嚴格按照我國的海事法律進行處理,相應的海事法院在接到大家的訴訟請求以後也會依法進行處理的,確保大家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海事法院也會公平公正的結果告訴訴訟雙方,讓雙方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