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質暑驗收規範

由於地下室的結構使得地下室防水工程的施工有難度,地下室防水工程如果沒有做好將影響地下室的使用,因此做好地下室防水,防止滲水漏水現象發生,當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完畢要進行驗收,以下是地下防水工程質暑驗收規範,請大家參考。

地下防水工程質暑驗收規範

地下防水工程質暑驗收規範

1、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進行圖紙會審,掌握工程主體及細部構造的防水技術要求,並編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2、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和專職人員檢查制度,並有完整的檢查記錄。未經建設(監理)單位對上道工序的檢查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地下防水工程必須由相應資質的專業防水隊伍進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員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指定單位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

4、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應有產品的合格證書和性能檢驗報告,材料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對進場的防水材料應抽樣複驗,並提出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間,明挖法的基坑以及暗挖法的豎井、洞口,必須保持地下水位穩定在基底0.5m以下,必要時應採取降水措施。

6、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層,應嚴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級風及其以上時施工。

7、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配要求的抗滲水壓值應比設計值提高0.2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於300kg/m3; 摻有活性摻合料時, 水泥用量不得少於280kg/m3;

(3)砂率宜爲35%~45%,灰砂比宜爲1:2~1:2.5;

(4)水灰比不得大於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於50mm,泵送時入泵坍落度宜爲100~140mm。

8、混凝土拌制和澆築過程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檢查不應少於兩次。

(2)混凝土在澆築地點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檢查兩次。

(3)防水混凝土抗滲性能,應採用標準條件下養護混凝土抗滲試件的試驗結果評定。試件應在澆築地點製作。

(4)連續澆築混凝土每500m3應留置一組抗滲試件(一組爲6個抗滲試件),且每項工程不得少於兩組。採用預拌混凝土的抗滲試件,留置組數應視結構的規模和要求而定。

抗滲性能試驗應符合現行《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GBJ 82的有關規定。

9、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質量檢驗數量,應按混凝土外露面積每100m2 抽查1 處,每處10m2,且不得少於3 處;細部構造應按全數檢查。

10、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計量措施和現場抽樣試驗報告。

11、防水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和抗滲壓力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混凝土抗壓、抗滲試驗報告。

12、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後澆帶、穿牆管道、埋設件等設定和構造,均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有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3、防水混凝土結構表面的裂縫寬度不應大於0.2mm,並不得貫通。

檢驗方法:用刻度放大鏡檢查。

14、防水混凝土結構厚度不應小於250mm,其允許偏差爲+15mm、-10mm;迎水面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應小於50mm,其允許偏差爲±10m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綜上所述,上文是地下防水工程質暑驗收規範,根據要求,地下防水工程必須由專業防水隊伍進行施工,也嚴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級風及其以上時施工。施工時要進行工作班檢查。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都要符合設計要求,要採取觀察和尺量檢查的檢驗方法,不能有滲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哈爾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