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重傷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故意傷害重傷量刑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重傷量刑標準是什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爲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爲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爲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爲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處、輕處特別規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在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中故意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傷害對象爲70歲以上的老人、14歲以下的兒童、殘疾人、懷孕婦女的,從重5%。

因爲鄰里糾紛、婚姻糾紛等民間矛盾引發的故意傷害,從輕10%。

二、故意傷害罪犯罪主體有哪些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行爲下要是導致了他人重傷,則此時必然會構成故意傷害罪。不過結合到實際傷害情況的不同,那麼最後對行爲人的處罰也是不一樣的。其中要是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同時還造成了受害人殘疾的話,則這樣的情況下起刑點爲10年有期徒刑,最嚴重的時候也是可以直接判處行爲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