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與強制猥褻婦女罪區分是什麼?

怎樣與強制猥褻婦女罪區分是什麼?

怎樣與強制猥褻婦女罪區分是什麼?

1、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人格與名譽;

2、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是是婦女的性的羞恥心和性自由權。對性的自由權與羞恥心對於婦女而言,是一種特殊的名譽權,相對於侮辱罪是一種特別規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 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

侮辱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當行爲人採用 公然強行扒婦女的衣服、對婦女身體進行某些動作性猥褻、侮辱時,對行爲人是定侮辱罪還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容易發生混淆。區別兩者的關鍵,在於行爲人的主觀目的和動機。侮辱罪中的侮辱婦女,行爲人目的在於敗壞婦女的名譽,貶低其人格,動機 多出於私憤報復、發泄不滿,這一點與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爲(如以大字報進行侮辱)沒有什麼區別;而猥褻、侮辱婦女行爲,行爲人目的在於尋求下流的精神,滿足行爲人的畸形。另外,侮辱婦女罪在有些場合,行爲人侮辱的對象即婦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特定的。

侮辱罪中一罪與數罪的界限

侮辱罪可以以 暴力方法實施。這裏的暴力僅僅是指行爲人爲使他人人格尊嚴及名譽受到損害而採取的強制手段,不包括對被害人的故意殺傷行爲。如果行爲人 在侮辱他人過程中故意傷害被害人甚至殺害被害人的,應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對行爲人定罪處罰,不應 對行爲人以侮辱罪和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實際數罪併罰。但如果是行爲人在侮辱他人過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爲人爲排除阻礙而將第三人傷害或殺害的,則應對行爲人實行數罪併罰。

侮辱和強制猥褻以及侮辱婦女罪存在區別,可以從犯罪侵犯的法益說起,侮辱罪侵犯的法益是人們的名譽問題,而強制猥褻,以及侮辱婦女罪,侵犯的是人們的性權利,所以應當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