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有什麼區別

強姦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強姦罪?什麼又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這兩個罪名之間有什麼區別呢?單是看這兩個罪名的名字,我們就能感覺到這兩個罪名是有一定相似之處的。下面,我們一起來研究一下強姦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有什麼區別。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爲內容的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婦女所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資訊、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其私有領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體不能偷看、猥褻等)是其重要權能所謂名譽權,是婦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屬性和特點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與(普通)強姦罪都是侵犯婦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在客觀上都使用了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

二者的區別表現在:

(1)客觀方面不完全相同:前者是對婦女強行實施性交以外的猥褻、侮辱行爲;後者是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

(2)主體不完全相同:前者的直接正犯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婦女;後者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

(3)主觀故意內容不同:前者不以強行姦淫爲目的;後者以強行姦淫爲目的。

強姦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雖然很相似,但也是存在不同之處的,而這些不同之處正是小編在上文中爲大家詳細解答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瞭解他們之間的區別。刑法中有很多罪名是相似的,導致許多人分不清楚,如果您有需要,您可以具體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會爲您帶來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