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詐騙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貸款詐騙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貸款詐騙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是侵害的客體不同。違法發放貸款罪侵害的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貸款詐騙罪還侵害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二是主觀方面不同。貸款詐騙罪只能出於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三是主體方面不同。單位不屬於貸款詐騙罪的責任主體;

四是客觀方面不同。貸款詐騙罪只能是結果犯,而違法發放貸款罪是行爲犯。

二、貸款詐騙罪新刑法如何處罰?

1、觸犯貸款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其中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則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爲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數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情節特別嚴重情節,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爲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可見,貸款詐騙案中要懲罰的是申請貸款者,可關於違法發放貸款罪的這種行爲,審批貸款和決定放貸的這些直接責任人肯定是要被判刑的。因爲工作人員不是不知道當事人根本就不符合放貸的條件,只不過由於關係特殊或私下達成了其他違規的意見,損害了國家正常的房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