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未遂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未遂
律師解析: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未遂是指當事人已經着手實行生產銷售假藥,但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爲。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