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

我們知道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依據一是其行爲是否滿足犯罪構成要件,二是其情節或數額是否達到了此罪規定的立案標準。要進行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就必須圍繞這兩點進行無罪辯護。那麼如何進行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的依據是什麼呢?帶着這些疑問,從本站小編下面的介紹中找尋答案吧。

如何進行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

一、保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保險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的保險制度本罪的對象是保險金。保險金又稱保險金額、保額,它是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如果行爲人以其騙方法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以外的其他財產的、不能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

保險詐騙罪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爲下述五種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構成。這裏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既可以是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保險金的目的。如果行爲人出於過失行爲而引起保險事故發生,或因認識錯誤而認爲發生實際未發生的保險事故,或計算錯誤而多報了事故損失等,並因此獲取了保險金的,均不構成犯罪。

二、保險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3、刑法第198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要想進行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就必須從保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和保險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上着手,從根本上找出不符合保險詐騙罪的依據,以此達到無罪辯護的結果。當然無罪辯護的前提必須是被告人本身無保險詐騙罪犯罪事實。如果在證據確鑿的情況,還要進行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只會讓被告人被判的更重。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就保險詐騙罪無罪辯護爲您提供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