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騙保行爲有哪些

欺詐騙保行爲包括:
1.定點醫療機構爲醫保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的發票。
2.定點醫療機構提供虛構的醫藥服務,幫助他人僞造醫療票據,騙取醫保。
3.定點藥店法工作人員盜刷社保卡,爲參保人員套取現金,購買藥店的生活用品、非醫療用品、非藥物。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七條 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僞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僞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欺詐騙保行爲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