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決定書該如何寫?

我們知道,犯罪嫌疑人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公安機是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監視居住的,如果公安機關決定採取監視居住的措施,就需要製作監視居住的決定書。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了監視居住的決定書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視居住決定書該如何寫?

一、監視居住決定書該如何寫

______公安局監視居住決定書

字[______]第___號

犯罪嫌疑人: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住址______,單位______,職業______。

犯罪嫌疑人因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___條第___款的規定,決定______對其監視居住,由______負責執行。監視居住的期限爲___個月。在監視居住期間,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指定的居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如果被監視居住人違反以上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逮捕。

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安局印)

二、監視居住的條件是怎樣的

依《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4、因爲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爲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是否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法院或檢察院決定。

三、被監視居住人應遵守的規定有哪些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指定的居所;

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請的律師以外的其他人;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四、監視居住的期限能折抵刑期嗎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上文可知,並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被採取監視居住的,要想被監視居住,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大家還要知道,監視居住的期限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的知識,不妨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