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延長偵查羈押期限通知書怎麼寫

檢察院延長偵查羈押期限通知書怎麼寫

檢察院延長偵查羈押期限通知書怎麼寫

____________看守所:

本院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號逮捕決定書以涉嫌____________決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____條的規定,本院決定延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

偵查羈押期限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止)。

年  月  日

(院印)

第四聯送達看守所

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決定書製作說明

一、本文書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七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製作。爲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對本院自行偵查的案件直接決定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時使用。

二、本文書共四聯,第一聯統一儲存備查,第二聯審查逮捕部門附卷,第三聯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後偵查部門附卷,第四聯送達看守所。

《刑事訴訟法》第124條 一般偵查羈押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條【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上海辯護律師胡燕來提醒:點擊返回《刑事訴訟法》目錄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第二百二十一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基層人民檢察院,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和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二百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需要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應當在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七日前,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移送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寫明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具體理由。

公安局如果在30天內對犯罪嫌疑人沒有報檢察院批捕的,那麼是需要開具通知書;延長羈押也是有一定的時間的,如果情況允許,也可以進行辦理取保候審。通知書一般都是以紙質的形式進行傳送額,不會是進行短信或者是電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