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需要收監嗎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需要收監嗎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需要收監嗎?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不是被收監,批捕了就會看押在看守所,但不是收監,不到監獄,對罪犯收監執行刑罰必須具備的法定要求。根據我國監獄法的規定,收監條件是:

①必須是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②不具有應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定情況。

③必須具有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罪犯結案登記表等法律文書。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檔案的,不得收監;上述檔案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二、批捕後工作一定會被判刑嗎?

逮捕後不一定會判刑。一般只有在滿足了逮捕條件之後纔會採取這個措施,但只能是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之後,才能確定被採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屬於我國刑事強制措施中最嚴重的一種,而一般只有對符合規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採取這種措施。

三、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多長時間判刑?

1、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爲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爲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序20天內審結。)

以上爲一審程序

如果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則需要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也是一般一個月,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最後判決生效。

所以總共的最短時間爲4個月,最長爲15個半月。

有些人眼中只要是被司法機關給羈押了就是關到監獄當中去了,其實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分成看守所和監獄,沒有定罪之前,犯罪嫌疑人只能是被羈押在看守所,應該說被批捕之後肯定會羈押犯罪嫌疑人,但不是將犯罪嫌疑人送往監獄,收監須得建立在法院已經作出了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