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開庭被拘留判緩前兆有嗎?

一、取保開庭被拘留判緩前兆有嗎?

取保開庭被拘留判緩前兆有嗎?

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但是,現在法院一般會要求社區的司法所做一個評估調查,一方面由司法所來評估這個人的人身危險性和矯正可能,另外一方面是司法所要說明有無矯正條件。

社區矯正實施的最初原因是爲緩解監獄罪犯過多而產生的壓力。

1、直接目的:透過社區矯正組織進行的社會化的教育,使罪犯適應並順利迴歸社會。

2、間接目的:增強社區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3、根本目的: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刑法》第七十三條 考驗期限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根據《刑法》第76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緩刑,全稱刑法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緩刑也是屬於一種判決的結果,但對於判緩刑的前提也是必須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而且在法律上也沒有硬性的規定,需要結合社區的評估調查,評估此人是否會再給社會帶來哪些危險性,這樣才能依法的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