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 費用的相關內容是怎麼樣的?

傷殘鑑定 費用的相關內容是怎麼樣的?

員工是社會的弱勢羣體,對於自己的權益保護缺乏意識。員工在工作期間,因爲工作的原因導致職業病突發或者受到一些意外的傷害的,應該被認定爲工傷。工傷鑑定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的,並且是要一定的手續費的。那麼傷殘鑑定 費用的相關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傷殘鑑定要些什麼,大概多少錢左右

不同的傷殘鑑定類型是不一樣的。

(1)司法鑑定應該司法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堅定;

(2)工傷傷殘鑑定,應該在統籌地區(一般爲地級市)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

(3)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鑑定,應該在指定機構進行。

傷殘鑑定費用大概在4000元左右,傷殘程度不同收費也不同,各個地方也不一樣。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幾樣:

1、 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2、 職工因工傷殘等級鑑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單獨附照片一張;

3、 傷病情材料原件(複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

4、 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三份;

二、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費用該由誰出

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鑑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鑑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鑑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爲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鑑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後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併向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初級鑑定有異議而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重新鑑定申請的,同樣需要按照上述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由申請人預先墊付,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一致的,鑑定費用則由申請人負擔,重新鑑定申請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承擔,而不再轉嫁給用人單位;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不一致,鑑定費用則由作出初級鑑定結論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擔。

工傷職工的傷情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傷殘級別,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申請對傷殘等級進行復查鑑定的,由申請人預先墊付鑑定費。複查結論與首次鑑定結論一致的,複查鑑定費由申請者負擔;結論不一致的,退還申請者墊付的複查鑑定費。

透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員工工傷鑑的類型有很多,不同的鑑定類型有不同的規定。鑑定的收費標準因爲受傷的程度還有員工所在的地區不同也不盡相同。大致的標準在4000左右,並且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