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時間司法鑑定可以進行鑑定嗎?

合同時間司法鑑定可以進行鑑定嗎?

在訴訟案件中,針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如刑事技術鑑定對指紋進行鑑定,透過和嫌疑人對比確定是否是兇手等等一些鑑定活動。合同糾紛問題也是法官經常遇到的案件,有的合同糾紛因合同時間產生。合同時間司法鑑定可以進行鑑定嗎?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司法鑑定合同時間可以嗎?

是可以的,屬於文書、印章類鑑定的一種。

二、司法鑑定的內容範圍包含哪些

(一)文書、印章類鑑定

1、筆跡鑑定、簽名鑑定

2、添、加、塗、改文書鑑定

3、簽名、蓋章先後順序鑑定

4、僞造印章、印文鑑定

5、紙張、墨水、印油等書寫材料鑑定

6、文書形成時間鑑定

(二)親子鑑定

(三)法醫臨牀鑑定

1、損傷程度鑑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鑑定,或稱傷情鑑定;

2、傷殘程度鑑定: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故意傷害傷殘;

3、因果關係鑑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係鑑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鑑定:醫療行爲是否有過錯、是否與患者死亡或者殘疾存在因果關係;

5、保險理賠鑑定:意外傷殘、重大疾並全殘失能等是否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損傷後誤工時間的評定:損傷後休息時間的合理性判斷;

7、護理依賴程度鑑定:損傷致殘後對護理的依賴情況評定;

8、致傷物推斷或損失機理分析: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者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9、後期治療項目評定:損傷經治療後是否需要二次手術及醫療依賴的評定;

10、醫療費審查:損傷後所支付的醫療費合理性審查;

11、骨齡鑑定:是否達到成人年齡;

12、性功能鑑定:是否能進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醫物證學鑑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髮、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齒等生物檢材的dna分型檢驗進行個體識別、確定身份。

(五)法醫病理學鑑定死亡原因鑑定、死亡方式鑑定、醫療糾紛、屍表檢查、屍體解剖等。

(六)法醫毒物學鑑定

各類食物、毒品、藥品、農藥中毒,各種有毒動、植物中毒,氣體中毒等。

(七)微量物證鑑定

各類非金屬物、金屬物成份鑑定。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司法鑑定的項目主要包括了七種,有文書、印章類鑑定、法醫物證學鑑定以及親子鑑定等等。

三、司法鑑定時間是多久

1、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但是,在實際的鑑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兩個月。因此,以鑑定會完成後,實際通知的時間爲準。

2、如果委託鑑定的內容,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兩個月應當是延長過的鑑定期限了。如果鑑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後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於超時鑑定的違規行爲。患者及其家屬應當積極督促鑑定機構出具鑑定結論。

3、如果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鑑定報告。

4、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鑑定時限的。如果是由於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鑑定材料的,造成鑑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是可以進行司法鑑定的,合同時間屬於文書、印章類鑑定的一種。司法鑑定在一些訴訟案件中是經常用到的,司法鑑定是一項科學技術活動極具公平性。司法鑑定的意見也可以作爲法官審理案件的證據作爲書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