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以改判無期徒刑嗎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刑爲無期徒刑。

死刑可以改判無期徒刑嗎

死刑主要分兩種,一種是立即執行,一種是死緩。

對於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存在重大立功表現時,纔有可能被改判死緩。

1、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上的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爲,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對國家和社會有突出貢獻的行爲;

2、重大立功表現則是: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爲,查證屬實;或者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對國家和社會有重大貢獻的行爲;

3、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死刑犯檢舉揭發的犯罪案件必須與自己犯罪危害性同等,即也是處死刑的案件,方可從輕、減輕處罰,系重大立功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

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執行死刑。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