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公訴書是由誰來作出的?

受賄罪公訴書是由誰來作出的?

一、受賄罪公訴書是由誰來作出的?

受賄罪公訴書是由檢察院來作出的;公訴書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的訴訟程序代表國家對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文書。這種文書是檢察機關以國家公訴人的名義製作的。公訴書是人民檢察院重要的司法文書,它具有揭露犯罪、證實犯罪的功效,是將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審判的書面憑證,是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得以行使審判權的法律依據,也是宣傳法制、教育羣衆的生動教材。

二、公訴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及在押被告人的關押處所等;如果是單位犯罪,應寫明犯罪單位的名稱、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姓名、職務;如果還有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況內容敘寫。

(二)案由和案件來源。

(三)案件事實,包括犯罪的時間、地點、經過、手段、動機、目的、危害後果等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要素。起訴書敘述的指控犯罪事實的必備要素應當明晰、準確。

被告人被控有多項犯罪事實的,應當逐一列舉,對於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敘寫。

(四)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觸犯的刑法條款、犯罪的性質、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條件,共同犯罪各被告人應負的罪責等。

被告人真實姓名、住址無法查清的,應當按其綽號或者自報的姓名、自報的年齡製作起訴書,並在起訴書中註明。被告人自報的姓名可能造成損害他人名譽、敗壞道德風俗等不良影響的,可以對被告人編號並按編號製作起訴書,並在起訴書中附具被告人的照片。

綜合上面所說的,受賄罪的案件如果要提起公訴,則由檢察院來實施此行爲,但前提也要製作一份公訴書對案件進行敘述,以此獲得法院的受理。只有證據齊全,並且公訴書上面的理由合理、合法,才能對此案件進行審判,所以,案件的處理也是有法律流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