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貪污受賄罪由誰立案偵查?

對於貪污受賄罪由誰立案偵查?

對於貪污受賄罪由誰立案偵查?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一、對於貪污受賄罪由誰立案偵查?

根據法律規定,貪污受賄罪由反貪污賄賂局立案偵查。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個人受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

二、什麼是刑事強制措施

國家爲了保障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而授權刑事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爲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

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這五種措施是依照強制力度由輕到重的順序依次排序的。

適用刑事強制措施需遵循下列原則:1、合法性原則;2、必要性原則;3、相當性原則;4、變更性原則。

對於受賄罪,當事人如果想要從輕判決,那麼最好是聘請一個好的律師,會見當事人,瞭解具體案情,分析有哪些量刑情節,該怎麼做最好,然後爭取從輕處罰,這樣也許還可以判緩刑。

貪污受賄罪的審查是由反貪局進行的,在司法實踐中,貪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和案件審查等情況應當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貪污受賄罪中涉及到資金的追回和犯罪分子犯罪事實的認定情況都應當由反貪局進行認定,而後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和證據提交到法院進行判罰或者處決。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