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爲親友非法牟利罪?

一、什麼是爲親友非法牟利罪?

什麼是爲親友非法牟利罪?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權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活動,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這裏的工作人員,不僅僅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而泛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並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爲人明知自己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友進行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是一種背信經營的行爲,但爲獲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實施這種行爲,過失不構成犯罪。

二、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標準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致使有關單位停產、破產的;

3、造成惡劣影響的。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量刑標準

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爲親友非法牟利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的;

(二)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的。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爲的,尤其是涉及到相關的貪污犯罪的,只要行爲人爲他人進行的經營活動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認定屬於爲親友進行經營活動非法提供便利。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關的貪污犯罪的情形的,此時是應當及時的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