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與行賄罪的區別是什麼

受賄罪與行賄罪的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是行賄者作出了違法的行爲,而受賄罪則是受賄人作出了違法的行爲。兩者需求也不同,行賄人想要得到一些便利,而受賄人想要得到金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九條【行賄罪】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受賄罪與行賄罪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