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執行和終結本次執行的區別?

中止執行和終結本次執行的區別?

中止執行和終結本次執行的區別?

1、中止執行和終結本次執行啓動程序的法定事由是不同的;

2、終結執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參考《終結執行規定》,而中止執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參考《民事訴訟法》;

3、中止執行和終結本次執行所規定的期限是不同的;

4、想要終結執行申請的期限不可以超過3個月,但是如果碰到特殊的情況可以根據申請的事由進行適當的延長,但是其申請延長的期限不能超過3個月。中止執行是沒有期限的限制的;

5、中止執行和終結本次執行的申請是條件不同的;

6、一旦出現終結執行的情況其執行程序就會立刻終止不再執行,如果出現中止執行只有特殊情況一旦消失就可以繼續執行原有的程序;

7、終結執行指的是在執行的過程之中因爲某些法律規定的事由導致執行的程序沒有必要進行或者是不可能再繼續執行從而依從法律結束了此次的執行。比如因爲申請人撤銷了此次的申請;執行程序的文書被撤銷;追索權利的權利人死亡;被執行認因爲勝過較爲困難沒有能力可以償還借款等等;

8、一旦執行的法院判定終結本次的執行之後,一般來說,法院不會再去主動地調查被申請人的財產狀況,調查的義務就會轉嫁給申請的執行人。在作出終結執行的判定之後,除非執行人可以找到被執行人財產情況的線索,否則,執行的法院不會再次的啓動執行的程序;

9、中止執行指的是因爲出現了某些特殊的情況而導致執行程序需要暫時進行停止,等到這種情況消失之後就可以恢復執行程序繼續去執行。比如申請人可以要求可以延期執行;一方的當事人死亡而需要等待繼承人來承擔繼承權的;一方的當事人終止此次的執行程序,還沒有其他的權力義務承受人的。